从2011年5月1日起,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对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费,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这是该院执法为民的又一次生动体现。该院坚持把劳动者的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民生民心,在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只要劳动者提供其村委会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具的困难证明,该院立案庭立即为劳动者办理免交诉讼费手续,并把案件转到“劳动者维权速裁庭”依法审理。
二、把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纳入到“绿色通道”之中,实行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裁决、快执行,并实行立案、审理和执行部门联动,全方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该院规定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和调解案件,亲自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约谈,防止案件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对劳动者提供欠薪证明的,该院为劳动者启动支付令程序,并立即向被申请单位送达限期履行的支付令。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该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五、提前介入,支持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财产保全。对劳动部门申请该院对用人单位财产保全的,该院迅速采取冻结扣押等司法措施,防止用人单位逃匿、隐匿或者转移财产。
截止4月底,该院已受理劳动者维权案件32起,已审结28起,审理期限均在一个月内。被诉单位自觉履行8件,其他案件已全部转到执行局,执结了18件。执结率达90%。该院公正、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充分贯彻了卢书记的以人为本、公正司法的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