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十一”国庆节的将至,为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确保过一个和谐、文明、廉洁、安全的节日。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根据市法院和县纪委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廉洁文明过节。
一、要求该院各部门高度重视 “节日病”的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廉洁从政的有关纪律和规定,重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 “十条禁令”。做到宣传教育到位,防微杜渐。
二、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明确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不得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等;不得利用职权影响,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剑财;不得相互宴请或者参与赌博;不得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率先垂范,提倡文明节俭过节。
三、加强对警车及其他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责,各尽其职,规范警车及其他公务用车的管理。后勤服务中心要按照警用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不得私用、借用、乱停乱放,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在停车位封存,车钥匙一律交监察室,值班人员每天要向院监察室报送全院车辆封存、出入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带班领导审批,并报监察室备案,外出车辆应确保安全。
四、做好值班和机关保卫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节日值班表的规定,坚守岗位,做到上传下达及时和机关保卫安全,发现问题妥当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五、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对违反廉洁自律暨车辆管理工作规定,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通报的,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并结合绩效考核,扣除相应分值。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带班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同时,院监察室将组织人员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及时通报、纠正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