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从人员、机制、监督、方式、便民上下功夫,采取四大创新执行工作,认真清理积案,今年以来,使得130件积案“尘埃落地”,未发生新的积案。
一、充实执行力量。该院的执行工作由执行局和法庭分担,而法庭地处基层,三四名干警既要承担审判任务,又要承担执行任务,工作十分繁重。为将全院执行工作联动起来,形成一盘棋格局,在今年机构人事改革中,该院根据省高院要求,按照全院在编人员的20%配齐执行人员,新增执行综合科,对于疑难执行案件,由执行局统一协调,建立起执行整体联动机制。同时,开拓创新,着重采用“情、理、法”并行的执行方法。即首先是态度热情,改变“门难进、脸难看”的工作作风。其次是向当事人讲清道理,消除他们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最后是告知当事人不履行裁判义务的法律后果。通过这样的工作方法,有效地执结了一大批涉及民生的案件。
二、设立“执行绿色通道”。对与弱势群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诸如追索劳动报酬、追索扶养、抚养、赡养和交通事故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努力做到执行案件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该院着重从两个方面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一方面采取公开曝光措施,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市、县电视台和舞阳法院网上公布名单,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另一方面对有能力履行裁判义务拒不履行或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被执行人,选取个别情节严重、有一定影响的典型,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增强执行的威慑力。根据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限期结案制、执行换员制、院(局)长督办制,并按限期仍未执结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由主管院长决定实行换员执行,今年共有12件案件实行了执行换员。此举极大地缓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使执行工作责权分明,有章可循,受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四、增加执行透明度,加大与社会各部门的联动。该院由执行局带头、审委办配合,对“执行难”问题的情况进行调研,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人大决策。同时,继续执行人民法院“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社会各部门的联系,动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攻克“执行难”。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执行透明度。法院在今年成功执结的两起涉及乡镇政府欠工程款案中都主动向人大汇报,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公正、公开、规范的执行行为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理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