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飞,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9月进入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舞阳县人民法院北舞渡法庭副庭长,是一名立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法官。从事法院工作6年来,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
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的经历铸就他正直、机智的性格,他深知,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作为一名基层民事法官,郜飞同志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在具体工作中自己做到严格执法,恪守公平、公正、效率等现代司法理念,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满腔热情地对待每一个来法院进行咨询和诉讼的当事人,最大限度的满足其知情权利和诉讼权益,让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家的温暖。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冷暖记心间”
法庭是公正的殿堂,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经常面对许多“不起眼”的小案和法律知识欠缺,又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为此,他给自己立下规矩:1、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小额案件往往涉及百姓生活;2、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无论是掏不起诉讼费的平民百姓、还是有钱人,都本着善良和正义来适用法律;3、不论什么样的当事人,都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充分尊重他们的尊严和利益。
“只有情系百姓,审判活动才有生命力”
有位镇政府工作人员,因为工作把自己存的2万元钱,借给了镇政府买树苗和办公用品,原以为能得到回报,没想到几年过去,连本金都收不回来,每次催要,镇政府都以种种理由推延,无奈之下,这位原告来到法院,刚开始被告很不配合,拒绝接收应诉手续,郜飞就决定先做被告方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向他说明政府部门作为民事诉讼的一方,更应该给人民群众树立诚实信用,崇尚法律的形象。入情入理的分析说服了这位领导,他回去后不久就向政府报告并制定了还款计划,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民商事案件总有一方败诉,许多案件往往双方互有输赢,让双方满意一下子难做到,但郜飞相信,只要法官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把道理讲清楚,法官就能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信任。如王某称其妻有外遇为由起诉离婚一案,在审查诉状时,发现王某仅仅是为了一条手机短信生疑,并没有确凿证据证实,双方婚姻基础还是比较牢固。王某已经为此打了李某,李某父亲及兄弟听了很气愤,准备找王某理论,分析此案有调解可能,而且尽快调解还可防止其他纠纷发生,把双方约到法院组织调解,一方面批评了王某的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面开导双方回顾恋爱的过程,使双方重归于好。
“坚定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信念”
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由于法庭人员少工作重,他便以法庭为家,一心扑在工作上。白天下乡审判、田间调解,在曲折蜿蜒的乡间小道上,有他的身影;在坎坷泥泞的乡村小路上,有他的足迹。深夜里,是那厚厚的卷宗,陪伴他迎来一个又一个黎明。为了让每一个走在危险边缘的家庭破镜重圆,他要牺牲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了让每一个激化的矛盾都得到妥善解决,他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和执著,但他无怨无悔!
几分耕耘,几多收获。郜飞同志年结案近百件,2009年度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0年度受单位嘉奖一次,2011年,在河南法院网、河南法制报省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4篇、漯河法院网1篇。2011年在漯河中院举办的“群众观点大讨论征文”中取得优秀奖。在县政法委组织的“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中取得优秀奖,协助庭长裁判文书上网70多篇。为宣传我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辐射作用。
面对未来,郜飞这样回答:“我爱这个乡村法庭,它矗立在广袤的大地上,一侧是绿树环绕的村寨,庄园锦绣;一侧是肥沃的田野,欣欣向荣。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守卫这片土地上的安居乐业,奉献自己的青春、智慧和热情,是我永远的责任与回报;追求乡村的和谐、老百姓的和谐,是我最大的梦想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