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伟宏同志1995年调入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舞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十六年来,他一直坚持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依法正确处理了数千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2011年他带领全庭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00余件,为构建平安舞阳、和谐舞阳作出了比较突出的业绩。
作为一名法庭庭长,孔伟宏深知自己的工作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他在工作中总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领全庭干警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办案,文明执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和地位观、权力观、金钱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扰,教育全庭干警恪守廉洁自律的准则,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年来,全庭干警在工作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没有出现违法纪的事,达到了审判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孔伟宏深知,只有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才能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为此,他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严格遵守市政法委的“十坚持十不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金钱、人情、关系对审判工作的干扰和影响,清正廉洁,公正司法,永葆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本色。
孔伟宏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始终站在讲政治、讲法律、讲和谐、讲稳定的高度,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开水暖心,一片真诚办案,一句好话送行。让当事人在尊重中感受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由于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能够妥善地处理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而且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矛盾也同样是尽职尽责。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他总能把党的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司法亲民,司法便民政策落实到具体的案件处理上,切实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通过案件的审理,匡扶了社会正义,引导了尊老爱老的社会风气,广大群众纷纷称赞人民法官就是老人权益的保护神,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在审判工作中,他总是能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严格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评判是非有公心,排忧解难有诚心,说服教育有耐心,解决矛盾有恒心的调解方法,尽可能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合法、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增进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促进社会的平安、稳定与和谐。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积极宣传党的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司法政策,切实保护各类民商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知法、信法、守法、用法,实现了审判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巧手善理百姓事,真心化解千家结,司法为民常牢记,公正催开和谐花。几年来,孔伟宏通过公正的司法行为,使数千名积怨多年,矛盾激化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