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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取款机上拾卡盗钱 顺手牵羊窃取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0-15 15:01:32


    看到银行ATM机上遗留有银行卡,且提示有现金可取,被赵某发现,而赵某不是热心归还,而是见财起意,竟然盗取了卡内7500元,赵某以为这是天上掉的“馅饼”。不料,8月23日,舞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3月11日下午,被告人赵某去到舞阳县商贸城东侧工商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取款,发现被害人张某的银行卡遗忘在ATM自动取款机里,遂从张某的银行卡里分三次取走共计7500元现金,后携款及银行卡离开。3月底,被害人张某发现卡丢失,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细致调查、摸排走访,又调取了银行的监控录像,最终确定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严密布控,公安机关将赵某成功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7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某认罪悔罪,可酌定从轻处罚。遂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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