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坐在一起打个牌,本是为了消遣娱乐,图个好心情。却因打牌发生口角争执就拿刀砍向牌友,打得一个重伤,一个被判刑的“烦恼”事来。日前,舞阳县人民法院以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1月25日晚上,舞阳县某村的丁某喝酒后到本村其哥哥家中,在与本村的贾某、朱某玩斗地主时,与贾某发生口角纠纷,丁某盛怒之下从其哥哥家的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冲到堂屋客厅,将贾某头部砍伤流血,后被送往医院。经鉴定,贾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后来丁某逃跑,在漯河市灯具市场院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丁某辩称,当时喝酒了,加上生气,记的是朝贾某头上砍了一刀。其律师辩护称,案发后丁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情况,系法定从轻情节;其村委会出具其有表现好,无前科的证明; 28000元赔偿款已到位,有协议和谅解书;丁某醉酒后一时冲动,无预谋,两家又是亲戚,被害人伤情已恢复且无后遗症。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关于被告人认罪悔罪、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被告人又系初犯,应当从轻处罚的辩解,法院酌情予以考虑。遂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