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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车 大胆哥撞行人受严惩

  发布时间:2012-12-07 14:33:37


    无证酒后驾驶,而且驾驶的还是无牌车,这样的驾驶员实在太大胆,不料还是撞上了行人。11月28日,舞阳县人民法院对“大胆哥”喻某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1年12月31日14时许,天气非常寒冷,现年40多岁的被告人喻某在饭店与朋友喝酒后要回家,略有几分醉意的喻某,明知酒后不能驾车,但还是心存侥幸,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241省道舞阳县北舞渡镇某村路段,将行人北舞渡镇的赵某某撞倒,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将喻某当场查获,并当日被刑事拘留。在酒精测试仪的显示单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喻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9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属于醉酒驾车,且无牌无证。除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得受到刑事审判。

    在庭审时,喻某愿意接受处罚,并不停地表示特别后悔,再也不会喝酒开车了。也与行人赵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喻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舞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遂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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