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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法院实行例会制度加强审判管理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2-14 10:35:48


    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优化审判质效指标,及时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舞阳县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管理工作例会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为构建全方位审判管理工作网络奠定了基础。

    建立审判管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下旬质效指标统计完毕后,召开一次由各业务庭负责人、审管办以及分管领导参加的审判管理工作例会,并由审管办、各业务庭就当月质效指标以及部门指标变化情况进行专题报告,彻底改变过去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平时埋头办案、年终才着手抓指标的被动局面。

    建立审判管理工作分析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审判质效指标的研判,是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部门负责人是审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规律,加强部门质效指标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措施,是审判管理工作例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例会上,各业务部门必须对审判质效指标变化情况以及影响审判管理工作的各种因素作认真细致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建立审判管理工作落实制度。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审判管理工作例会制度主要是强调各项工作的实际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异常质效指标、排名落后指标、未结案件、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进展情况要进行督促和落实,真正将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截止11月底,受理各类案件1763件,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均达到100%,各类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45.3%,各类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民事案件调解率、撤诉率均在55%以上。民事案件巡回审判率达到25%,刑事案件巡回审判率达到20%,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率达到15%。妥善处理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案件,使案件的上访苗头都消失在了基层。通过制度的制订及实施,使广大法官认识到了自己的位次,看到了自己的差距,案件的审判质效指标也得到了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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