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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父亲讨要赌债 非法拘禁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05 16:12:21


    为了要回父亲的赌债,儿子听命于父亲的指使,伙同他人一起非法拘禁“欠债者”,最终落了个父子俩双双获刑。7月13日,舞阳县对这起非法拘禁一案作出判决。

    2012年1月30日晚上,现年25岁的王某受其父亲王某某指使,驾驶一辆面包车,伙同其父亲王某某、陈某(被判刑)等6人,以追债为由,将舞阳县舞泉镇的高某从舞阳县妇幼保健院门口挟持到叶县任店镇某村的麦地里,对高某讨要债务;陈某带来的三个人对高某实施殴打,并迫使高某将身上的100多元钱、电话本、银行卡交出来。其间父亲王某某让其儿子王某开车把刘某喊过来劝高某还钱。在得到高某还钱的承诺后,王某和其他人一起将高某先后带到平顶山市区商贸街某旅馆、叶县的某招待所房间内拘禁起来。2月1日中午,陈某、王某某等人逼迫高某将其房屋卖给申某并且拿到了申某送到的40000元现金后,才将高某释放。经鉴定,高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事后,高某报警,王某闻讯后潜逃到外地,其父亲王某某、陈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13日,王某在平顶山市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时被当场抓获,11月15日被舞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用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王某伙同他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王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此前,王某的父亲已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其他同案犯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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