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新年留言或者点歌或留心里话了,你拨打1259668071接听吧。”亲,你收到过这样的信息吗?小心,可不要拨打。这是条虚假信息,是吸你的话费呢?12月27日,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个诈骗团伙作出判决。
郭某、张某、李某和刘某均系80后出生。2012年3月22日至3月25日,被告人郭某以非法谋利为目的,购买21台电脑并入互联网,购买盗取的QQ号及密码,组织被告人张某、李某和刘某,每人操控四、五台电脑,通过群发器向所购QQ的好友发送虚假信息355852条(信息内容大致意思是“我给你新年留言或者点歌或留心里话了,你拨打1259668071接听”),企图让接到信息者信以为真,进而拨打高资费号码1259668071,从拨打者被扣除的话费中取得提成。经受骗者举报,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查到该团伙所发送信息的房间,四被告人被当场抓获,扣押21台电脑。直到被公安机关查获,四人均未实际获取诈骗钱财。
舞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张某、李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郭某的辩护人关于发送信息未必都被接收,不具社会危害性的辩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可以根据群发信息的条数定罪量刑,其上述辩护意见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人郭某、张某、李某、刘某诈骗他人财物,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000元和被告人张某、李某、刘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收到可疑信息时,应该采取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的方法处理,以避免财物损失,并及时向110报警台举报,同时将虚假信息发送到通讯公司提供的举报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