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省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成立“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
组 长:晁 旭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王宏才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张振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丁春霞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 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左新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张 浩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 崧 党组成员
郭军丽 党组成员、刑庭庭长
冯林海 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
王联合 执行局局长
成 员:吴自伟 办公室主任
梁广新 人事科科长
蔡 强 宣教科科长
孙永超 执行综合科科长
魏 宏 执行一庭庭长
蔡新会 执行二庭庭长
郭剑玉 法警大队大队长
董国新 监察室主任
付若飞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联合(兼)
成员:孙永超、魏宏、蔡新会
办公室设在院执行局,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
舞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0日
舞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