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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9 12:45:28


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省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成立“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

长:晁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王宏才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张振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丁春霞 党组成员、副院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左新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党组成员、副院长

党组成员

郭军丽 党组成员、刑庭庭长

冯林海 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

王联合 执行局局长

员:吴自伟 办公室主任

梁广新 人事科科长

宣教科科长

孙永超 执行综合科科长

执行一庭庭长

蔡新会 执行二庭庭长

郭剑玉 法警大队大队长

董国新 监察室主任

付若飞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联合(兼)

成员:孙永超、魏宏、蔡新会

办公室设在院执行局,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


舞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620


舞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0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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