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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0-05-22 15:27:31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舞阳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以来,舞阳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网络文明传播、助力脱贫攻坚等各种创建活动。

    在争创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同志牺牲假期休息时间,认真做好档案资料整理、知识测试、环境美化、民主测评、迎接考评检查等各项工作。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院干警共同付出辛勤汗水的结果,是全院干警的荣誉,也是对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舞阳法院将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扎实工作,拼搏进取,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赵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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