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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法院开启多元解纷新模式 成功化解涉众涉农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10-09 09:31:50


    近日,在舞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马肖飞的主持下,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涉77户群众与某花木绿化有限公司、郭某乙土地合同纠纷案。这是该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现问题、快速响应、多方联动、提前干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发展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功典范。

    据了解,2022年5月29日,马肖飞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某村有77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该系列案涉及群众一百多人,一旦处理稍有不慎极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纠纷。马肖飞和其团队的干警立即联系当地村委干部,通过与群众代表座谈,充分了解群众的诉求,释法析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经过多次的引导疏通工作,缓解了群众的情绪,避免了大规模群体信访事件。

    做好群众工作后,马肖飞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了案件情况。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王戈新当即指示,该矛盾纠纷宜调不宜判,把矛盾化解在村里,确保不发生大规模信访事件。同时要求迅速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县委政法委得知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矛盾化解联调机制。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以法院为主导,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参与,组成由速前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乡镇干部共同参与的调解小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相关村民组长作为群众代表参加调解。

    马肖飞和人民调解员先后六次到涉案农户家中深入了解情况,倾听农户困难和要求。到租赁土地现场查看承包土地现状。前期调查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合同承包方某花木绿化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郭某甲联系不到。经到村实际了解,某花木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郭某甲,但是实际管理人员是郭某甲的父亲郭某乙。由于与农户矛盾由来已久,郭某乙拒不配合,而郭某甲本人常年在外打工,多次打电话均拒接。

    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县法院法官、人民调解员、乡党委书记、村委书记、村长轮番和郭某乙做工作,说明利害关系,解释调解目的,最终郭某乙表示愿意调解。

    马肖飞从事前掌握的双方实际矛盾点切入,调解小组成员逐人逐户做工作,向村民讲明法律、政策、利害关系。历经4个月的诉前调解,该起涉众型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化解,77户群众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

    据悉,县法院发现该群体性纠纷后,经过研判,发现存在重大信访隐患,院党组立即做出部署,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报告,由当地党委政法委启动矛盾化解联调机制,调集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诉讼增量具有重要作用,也凸显了法治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为喜迎二十大召开的稳控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责任编辑:舞阳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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