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上午,河南省舞阳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该院院长任国云与部门负责人之间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确保年内不发生一起违纪违法事件,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在会议上,任国云院长要求每位法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以身作则,严以律已,经常督促干警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和社会道德;不接受涉案单位及当事人的钱物、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占用涉案单位及当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不参与赌博或赌博性质的活动,不出入有损法院干警形象的场所。该院纪检书记对新任部门负责人和法官进行了语重心长的集体谈话。
此外,舞阳县人民法院还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廉政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每月月底,由院务会听取各业务庭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该院党风廉政建设锻造了一个勤政、廉洁、公正、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一批法官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2009年,舞阳县人民法院全院干警无一因违纪违法的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实现“零违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