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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法院四措并举落实“禁酒令”

  发布时间:2010-08-24 13:40:03


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司法形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舞阳法院根据“禁酒令”,制定了四项措施,确保该项规定落到了实处。

    一是宣传到位。“禁酒令”下发后,舞阳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和中层负责人会议对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并将“禁酒令”规定上传到本院内网上,供同志们学习,使干警统一了思想,认清了实行“禁酒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在院机关和餐厅显要位置张贴禁止饮酒的宣传标志,在全院营造了禁酒的浓厚氛围。

    二是领导带头执行到位。院领导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日中午公务接待或到法庭检查工作均自觉执行“禁酒令”,为其他同志树立了榜样和典型。

    三是检查监督到位。为确保“禁酒令”得到切实落实,舞阳法院专门购置了测酒仪,纪检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对该院干警执行“禁酒令”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四是考核到位。舞阳法院修改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增强了“禁酒令”考核的力度,明确规定:对违反禁酒令的,取消个人和所在单位评先树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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