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 作者:吕辛 张文佳 发布时间:2024-07-05 17:30:32
7月5日上午,舞阳县法院召开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开展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并就以案促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戈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浩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巩伟亚宣读了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娟娟通报了以案促改典型案例。

王戈新就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纪律规矩决不能松弛。典型案例警示我们,把党规党纪抛在脑后,存在侥幸心理、胆大妄为,甚至什么规矩都敢破、什么“红灯”都敢闯,就会丧失底线,进而不断滑向危险边缘,其教训是惨痛的。所以,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心,不踩底线、远离红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执行者、践行者和维护者。
二、手中权力决不能滥用。回顾典型案例的一些人蜕变轨迹,随着思想的堕落,逐渐丧失了原则、不依纪依法办事,逐渐开始用手的权力谋取私利。全体干警在用权过程中,要遵循程序、遵守规矩、遵从制度,要始终秉持公心,决不把手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
三、监督约束决不能拒绝。法院干警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按规定认真及时填报“三个规定”月报表,利用“三个规定”填报进行自我监督、自我保护。不断完善内监督体系,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我们全体干警的自觉行动,确保各项纪律得到有效执行。
责任编辑:舞阳法院政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