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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人装车被摔伤 被帮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0-12-28 10:05:10


    2009年夏末,被告李某到原告谷某村中收小麦,谷某卖完自家小麦后,自行帮助邻居装车卖麦,不慎从装车的木板上跌落摔伤。被告以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作为收购小麦的个体工商户虽未直接找谷某装车,但在谷某装车时未表示反对,并提供了装车用的木板且支付了装车费用,故双方构成雇佣关系,鉴于谷某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故舞阳法院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判令李某赔偿各项损失费用的70%共计1265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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